育肥猪保险是国度奉行的一项生猪产业保险政策,,,初衷是为养殖户增添一份保险,,,然而有人却在“育肥猪保险”上打起了歪主见。。2月21日,,,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介绍,,,该院近日审结一路保险诳骗案,,,以保险诳骗罪,,,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,,,缓刑三年,,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;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,,缓刑两年,,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。
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,,,枣阳市某生态养殖公司掌管人张某某、、、李某某以公司名义,,,在某财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阳支公司采办了2022年及2023年肥猪养殖保险。。尔后,,,二人通过反复拍摄殒命牲猪照片、、、伪造理赔资料、、、反复报案等伎俩,,,虚构保险变乱,,,骗取保险公司牲猪殒命保险理赔款。。
经查,,,张某某通过反复报案10次,,,虚构331头牲猪殒命,,,骗取保险理赔款18万元;李某某反复报案7次,,,虚构214头牲猪殒命,,,骗取保险理赔款14万元。。二人共计骗保32万元。。
涉案保险公司相识上述情况后,,,报案大公安机关。。2024年9月,,,这起反复理赔骗保案浮出水面,,,张某某、、、李某某归案后,,,自动退缴全数违法所得。。
枣阳法院审理以为,,,被告人张某某、、、李某某以犯法占有为主张,,,假造未曾产生的保险变乱,,,骗取保险金,,,数额较大,,,其行为已组成保险诳骗罪。。鉴于案发后,,,二被告人能率直其犯罪事实,,,能够从轻处罚,,,自愿认罪认罚,,,并退缴全数赃款,,,可对其从轻处罚,,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。
法官提醒,,,生猪养殖人员(公司)要坚守诚信底线,,,正确使用保险,,,勿将育肥猪保险视为“发家险”。。本案的判处,,,充分体现了对养殖骗保犯罪坚定依法重办的心灵,,,也有力守护了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,,助力优化营商环境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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